建筑消防消防设施的维护保养现状、存在问题进行分析,提出一些保证消防设施运行正常的维护保养措施。
随着国民经济的快速发展 ,人们对消防安全的意识也在逐渐增强,对安装建筑消防设施非常重视,但往往忽视系统投入运行后的维护保养工作,系统投入运行时间增长,不可避免的出现设备、管网及线路的老化,如不能及时对系统进行维护,且不说发生火灾由于消防系统不能正常运行造成不可估量的损失,仅仅是一次大检修就要花费大量的资金。
一、建筑消防设施的种类
建筑防火及安全疏散设施;消防给水 ;防烟、排烟设施;电气与通讯;自动喷水灭火系统;火灾自动报警系统;气体灭火系统;水喷雾灭火系统;低倍数泡沫灭火系统;高、中倍数泡沫灭火系统;蒸汽灭火系统;移动式 灭火器材;其他灭火系统。
二、建筑消防设施的维护保养现状
建筑物的产权单位或管理单位维护保养意识差 ,只重“修”,不重“维”,未定期进行维护保养,依靠施工单位对已经出现问题的消防设施设备进行修复。建筑物的产权单位或管理单位未与具有消防设施维护保养资质的消防技术中介服务组织签订消防设施维护保养合同,明确维护保养责任,保证自动消防设施的正常运行。建筑物的产权单位或管理单位忽视对建筑消防设施的有关档案的整理和保存,造成建筑消防设施档案缺失,给维护保养造成困难。消防维保公司的技术水平和履行消防法律法规的职责,决定了建筑消防设施的运行状态。比如有些维保公司本身就是产品的生产厂家,在维护保养方面就占有优势。但单纯经营维保一项业务的中介,对产品特别是火灾自动报警系统产品相关技术参数的掌握方面就存在技术技术力量薄弱的问题。
随着市场体系的不断完善,消防设施维护保养也纳入了招投标的范围。往往出现投标单位消防设施维护保养费用相差甚远,造成乱价竞争,给正常的消防设施维护保养市场带来不利因素。维护技术无定事,维护报表不明确。消防设施保养工作没有统一的规定,各个中介组织的维保工作程序和侧重点也不尽相同,相关的技术规范、规程没有明确的规定,造成维护保养没有落到实处,常用“正常”等忽掩了事。
三、增强消防意识,提高维护保养质量的措施
制定保障建筑消防设施正常运转的法律体系,使建筑物的产权单位、物业管理单位、消防中介服务组织和消防部门能有法可依,明确责任,相互制约,是保障建筑消防设施正常运行的奠基石。强化建筑消防设施维护保养资质管理,实行市场准入制度,定期对消防防维保 中介组织惊醒检查、测试、考核,形成优胜劣汰的机制。统一维护保养技术标准 ,定期向消防部门报告建筑消防设施维护保养的状况,以便消防部门及时掌握建筑物的消防设施运行情况。尽快获得物价部门的核准,维护保养价格合理透明化。提高建筑物产权单位或管理单位的消防安全意识,增强消防设施维护保养。加强建筑消防设施档案的管理。在建筑消防设施安装完毕后,用户应将设计、施工、安装单位移交的有关系统的施工图纸和技术资料,安装的技术记录、系统各部分的测试记录、调试开通报告、竣工验收情况报告等加以整理,建立技术档案,妥善保管,以备查询。同时,在“系统”开通运行前还应建立相应的操作规程、值班人员职责、值班记录、显示系统在所保护建筑物内位置的平面图。
随着国民经济的快速发展 ,人们对消防安全的意识也在逐渐增强,对安装建筑消防设施非常重视,但往往忽视系统投入运行后的维护保养工作,系统投入运行时间增长,不可避免的出现设备、管网及线路的老化,如不能及时对系统进行维护,且不说发生火灾由于消防系统不能正常运行造成不可估量的损失,仅仅是一次大检修就要花费大量的资金。
一、建筑消防设施的种类
建筑防火及安全疏散设施;消防给水 ;防烟、排烟设施;电气与通讯;自动喷水灭火系统;火灾自动报警系统;气体灭火系统;水喷雾灭火系统;低倍数泡沫灭火系统;高、中倍数泡沫灭火系统;蒸汽灭火系统;移动式 灭火器材;其他灭火系统。
二、建筑消防设施的维护保养现状
建筑物的产权单位或管理单位维护保养意识差 ,只重“修”,不重“维”,未定期进行维护保养,依靠施工单位对已经出现问题的消防设施设备进行修复。建筑物的产权单位或管理单位未与具有消防设施维护保养资质的消防技术中介服务组织签订消防设施维护保养合同,明确维护保养责任,保证自动消防设施的正常运行。建筑物的产权单位或管理单位忽视对建筑消防设施的有关档案的整理和保存,造成建筑消防设施档案缺失,给维护保养造成困难。消防维保公司的技术水平和履行消防法律法规的职责,决定了建筑消防设施的运行状态。比如有些维保公司本身就是产品的生产厂家,在维护保养方面就占有优势。但单纯经营维保一项业务的中介,对产品特别是火灾自动报警系统产品相关技术参数的掌握方面就存在技术技术力量薄弱的问题。
随着市场体系的不断完善,消防设施维护保养也纳入了招投标的范围。往往出现投标单位消防设施维护保养费用相差甚远,造成乱价竞争,给正常的消防设施维护保养市场带来不利因素。维护技术无定事,维护报表不明确。消防设施保养工作没有统一的规定,各个中介组织的维保工作程序和侧重点也不尽相同,相关的技术规范、规程没有明确的规定,造成维护保养没有落到实处,常用“正常”等忽掩了事。
三、增强消防意识,提高维护保养质量的措施
制定保障建筑消防设施正常运转的法律体系,使建筑物的产权单位、物业管理单位、消防中介服务组织和消防部门能有法可依,明确责任,相互制约,是保障建筑消防设施正常运行的奠基石。强化建筑消防设施维护保养资质管理,实行市场准入制度,定期对消防防维保 中介组织惊醒检查、测试、考核,形成优胜劣汰的机制。统一维护保养技术标准 ,定期向消防部门报告建筑消防设施维护保养的状况,以便消防部门及时掌握建筑物的消防设施运行情况。尽快获得物价部门的核准,维护保养价格合理透明化。提高建筑物产权单位或管理单位的消防安全意识,增强消防设施维护保养。加强建筑消防设施档案的管理。在建筑消防设施安装完毕后,用户应将设计、施工、安装单位移交的有关系统的施工图纸和技术资料,安装的技术记录、系统各部分的测试记录、调试开通报告、竣工验收情况报告等加以整理,建立技术档案,妥善保管,以备查询。同时,在“系统”开通运行前还应建立相应的操作规程、值班人员职责、值班记录、显示系统在所保护建筑物内位置的平面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