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九小场所”是指消防安全重点单位以外的小学校(幼儿园)、小医院、小商场、小餐饮场所、小旅馆、小歌舞娱乐场所、小网吧、小美容洗浴场所、小生产加工企业等场所。这些场所一般呈现出发展快的特点,受经营模式、经营实力的限制,在硬件设施建设上投入不足,存在着大量的消防安全隐患。一旦发生火灾,容易造成火势蔓延、人员疏散困难、消防救援及给水困难等情况。本人结合日常的工作情况,对“九小”场所主要存在的消防安全隐患进行分析,并结合场所特点,谈谈如何做好相关消防工作和防火应对措施。
一、“九小”场所主要存在的消防安全隐患
(一)建筑设计不规范。一些小生产加工企业存在“重生产、轻安全”的麻痹思想,毫不遵守消防防火设计规范的相关技术要求,违章搭盖现象严重,周边的消防水源,消防设施、器材的配置不到位,水源缺乏,道路更是“九曲十八弯”,大型消防车往往无法进入,为火灾事故埋下了定时炸弹。
(二)人员集中,疏散难度大。一些小型综合商场、超市和集贸市场内.经营者们往往充分使用场所面积,即使在看似广阔的商场内,在场所面积使用上也是如此。有的柜台之间仅留一两人的空隙,有的过道仅能容一人通过.有的在疏散楼梯或休息平台、楼梯间内设置柜台卖货。同时,由于受场所的限制,商品大量囤积于商贸场所,加之,人员众多,一旦发生火灾,往往导致疏散困难,极易造成人员伤亡。
(三)可燃物多,火灾蔓延快。一些小餐饮场所、小旅馆内装饰材料往往使用一些可燃材料,如木板、纤维板、塑料板、窗帘、壁纸、地毯等,且拥有大量沙发、床上用品等,使建筑的火灾荷载大大增多.遇火源容易起火。一些现代化的装修材料、保温隔热材料、家具等,使用了大量的高分子化学材料,极易燃烧且燃烧后产生有毒气体,往往使在场人员及消防队员中毒致伤。
(四)管理不规范,消防安全性差。一些“九小”场所内的消防设施陈旧老化,有的是通过民用住房改造,其内部装饰装修、功能分区、电器线路敷设等大多都是经营者自行安排;有的“九小”场所生产车间、仓库、原材料、吃住基本都在一起,属于严重的“三合一”或“多合一”场所;有的电气线路私拉乱接,安全出口数量不足或被封闭,疏散通道堵塞、占用,用火、用电、用气不符合消防安全规定,稍有不慎极可能引发火灾。
(五)安全意识淡薄,自防自救能力差。一些“九小”场所内人员集中,成分复杂,有些人对消防安全工作认识不足,防火灭火意识差,常因无意中的行为引发火灾。发生火灾后,又常因上述原因扑救不及时而蔓延。另外,多数“九小”场所经营者缺乏消防法律法规知识,未经过消防培训,缺乏消防安全“四个能力”,特别是缺乏初起灭火、逃生常识,缺乏火灾事故发生时自我保护和组织人员疏散逃生的能力。这些场所一旦发生火灾事故,往往处于一种无序的状态,易导致人员群死群伤。
二、“九小场所”预防火灾的措施
(一)严格把好源头关。为认真消除“九小场所”安全隐患,对涉及此类场所的规划建设、营业审批、安全审查等环节严格把控。对不符合消防安全的坚决不审批,更不能投入使用。电气线路、设备的安装、使用和维护,应严格遵守有关规范,严禁使用可燃材料,定期对所有电气线路进行绝缘检测和检查,及时更换老化破损及绝缘不良的线路,不超负荷用电。
(二)加强管理,落实“自防”“主防”责任。指导“九小”场所经营业主建立和完善消防管理制度和措施,从消防业务上帮助“九小”场所建立相应各种组织和制度,落实消防组织职责,落实逐级消防安全责任制和岗位消防安全责任制,明确逐级和岗位消防安全职责,确定各级、各岗位的消防安全责任人。同时帮助其建立消防预案并进行演练,打牢“九小”场所的“四个能力”基础。
(三)加大消防宣传培训力度。公安消防部门应加强“九小”场的消防知识普及教育,对单位的消防安全责任人、消防安全管理人和专、兼职消防管理人员及消防控制室的值班、操作人员的上岗培训,以提高他们的消防安全法制意识和责任意识。各单位或企业主应加大对员工消防安全教育力度,使每个员工都懂得本岗位的防火灭火常识,自觉做好消防工作。开展经常性的消防业务训练,使其掌握扑灭初期火灾和疏散人员的方法。
(四)加强监督检查力度。针对“九小场所”面广量大的特点,充分发挥公安派出所,加强对“九小场所“的消防安全检查。重点检查:疏散通道、安全出口是否保持畅通状态,有无堵塞或上锁问题;场所货物存储是否符合规定要求,是否存在存放易燃易爆化学物品的问题;消防设施器材是否完好,场所内的火灾自动报警、自动灭火、防火卷帘、防火门、消火栓及灭火器、防排烟设施等是否按照有关规定认真管理维护并定期检修。对存在隐患应依法整治,对造成严重后果的,必须依法追究有关人员的法律责任,加大查处力度,营造良好的社会舆论氛围,以确保“九小场所”的消防安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