生产经营单位安全知识篇之一
消防安全常识与防范应急措施
消防工作重在预防,防范火灾,掌握一些防火、灭火的基本道理和常识,对于维护企业和职工个人的生命财产安全,是十分重要的。
常见的火灾隐患
可能造成火灾危险的现有的或潜在的不安全因素叫做火灾隐患。一般来说,属于下列情况之一的,都可以认定为火灾隐患:
1、建筑布局不合理,建筑物的结构和耐火等级与其使用性质不符合防火规范要求,通风采暖系统、电气设备、内部装饰装修不符合要求的;
2、火源、热源、电源距可燃物较近,禁火区内有火源,易燃、易爆危险性较大的场所的电气设置不符合防火防爆要求的;
3、没有按规定设置避雷设施或避雷设备失效,应设置消除静电装置而未安装或静电装置不符合要求及失效的;
4、电工、焊工、油漆工等从事具有火灾危险性的操作工种人员以及生产、经营、储存易燃易爆物品人员,未经安全教育培训上岗的;
5、消防水源不足,未按要求配备灭火器材或消防器材缺乏及损坏,损坏或擅自挪用、拆除、停用消防器材、设施,占用防火间距的;
6、在工作车间、仓库内设置员工宿舍,室内消火栓系统、自动喷淋系统、自动报警系统等固定消防设施不符合要求的;
7、易燃物品生产、储存、运输、包装不符合规定,性质相抵触的物品混存的;
8、缺少防火制度和相应措施,安全疏散出口少,消防通道不符合规定或堵塞消防通道,无疏散指示标志,无事故照明或失火后影响人员疏散和消防车辆通行、影响水源使用的;
9、电气设备的类型与使用场所不相适应,电气设备接触不良、缺乏安全装置的。
企业的每个工种或岗位上的员工都应按照下面要求,做好防火工作:
1、自觉遵守消防法规、消防安全规章制度和保障消防安全的操作规程,明确自己在灭火和应急疏散预案中的义务和责任,积极参加消防演练;
2、知道本单位、本工种、本岗位的火灾危险性和防火措施、事故应急措施,掌握自防自救的基本技能,会报火警、会正确使用灭火器材、会扑救初起火灾;
3、发现火灾事故隐患应及时向上级领导报告,及时消除火灾隐患,积极纠正和制止违反消防法规的行为。
4、不得损坏或擅自挪用、拆除、停用消防器材,不得圈占消火栓,不得占用防火间距,不得堵塞消防通道。
8、禁止携带火种进入生产、储存易燃易爆场所,禁止非法携带易燃易爆危险物品进入公共场所或乘坐公共交通工具。
9、木头、纸张、棉布等比较轻微火情可直接用水扑灭,用土、沙子、浸湿的棉被或毛毯等迅速覆盖在起火处,可有效地灭火。用扫帚、拖把等扑打,也能扑灭小火。
10、油类、酒精等起火要用沙土或浸湿的棉被迅速覆盖。煤气起火可用湿毛巾盖住火点,迅速切断气源。电器起火不可用水扑救或潮湿物品捂盖(会发生触电),应先切断电源再灭火。
11、火灾发生时,应尽量选择上风处停留或以湿毛巾等保护口、鼻及眼睛,避免有毒有害烟气侵害。要冷静地判断火势,采取保护措施逃生或等待救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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