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有关单位:
为认真贯彻落实《国务院关于加强和改进消防工作的意见》(国发〔2011〕46号)和部消防局关于建立消防安全不良行为公布制度的要求,创新和改进社会消防管理,增加违法成本,督促消防从业单位和个人遵守消防法律法规,履行消防安全职责,减少消防安全违法行为,根据《江苏省消防安全不良行为公布实施办法(试行)》(苏公消﹝2013﹞24号)的规定,省总队自2013年5月起对全省消防安全不良行为信息予以公布,本次共公布存在消防安全不良行为的单位279家,其中设计单位53家,施工单位130家,建设单位92家,监理单位3家,检测单位1家。
本次公布的设计单位中,累计违法行为次数较多的有:
累计24次违法行为的单位:苏州立诚建筑设计院有限公司;
累计19次违法行为的单位:南通市通州区第二建筑设计有限公司;
累计18次违法行为的单位:江苏华电工程设计院有限公司;
累计17次违法行为的单位:江苏中城设计研究院有限公司;
累计16次违法行为的单位:南京市凯盛建筑设计研究院有限责任公司、上海都市建筑设计有限公司;
累计15次违法行为的单位:南通勘察设计有限公司、江苏首城工程设计有限公司;
累计13次违法行为的单位:无锡轻大建筑设计研究院有限公司;
累计12次违法行为的单位:信息产业电子第十一设计研究院科技工程股份有限公司、南通四建集团建筑设计有限公司;
累计11次违法行为的单位:江苏文博建筑设计有限公司、无锡东方建筑设计院有限公司、南通市民用建筑设计院有限公司、南京高科消防机电工程有限公司、南通同创建筑设计有限公司;
累计9次违法行为的单位:江苏省纺织工业设计研究院有限公司;
累计8次违法行为的单位:高邮市建筑设计院、南通远大建筑设计院有限公司;
累计7次违法行为的单位:华诚博远(北京)建筑规划设计有限公司、扬州迪森建筑设计有限公司、东台市建筑设计研究院有限公司、南京长江都市建筑设计股份有限公司、中铁工程设计院有限公司、江苏省科佳工程设计有限公司、华东建筑设计研究院有限公司、南通市建筑设计研究院有限公司、南通中房建筑设计研究院有限公司;
累计6次违法行为的单位:江苏新世纪消防安全技术工程有限公司、常泰建筑装璜工程有限公司、江苏省金陵建工集团有限公司、江苏筑森建筑设计有限公司;
累计5次违法行为的单位:南通市规划建筑设计院有限公司;
累计4次违法行为的单位:如皋市建筑设计院有限公司;
累计3次违法行为的单位:苏州六度设计研究院有限公司、苏州市新宇建筑设计有限责任公司;
累计2次违法行为的单位:江苏金土木建设集团有限公司、盐城市规划市政设计院有限公司。
本次公布的施工单位中,累计违法行为次数较多的有:
累计26次违法行为的单位:江苏省钟星消防工程有限公司;
累计23次违法行为的单位:南京高科消防机电工程有限公司;
累计20次违法行为的单位:南京市消防工程有限公司;
累计18次违法行为的单位:南通四建集团有限公司、江苏新世纪消防安全技术工程有限公司;
累计12次违法行为的单位:江苏省建工集团有限公司;
累计11次违法行为的单位:江苏富源广建设发展有限公司、江苏弘盛建设工程集团有限公司;
累计10次违法行为的单位:通州建总集团有限公司;
累计9次违法行为的单位:上海石化消防工程有限公司;
累计8次违法行为的单位:江苏友安消防工程有限公司、南通通博设备安装工程有限公司;
累计7次违法行为的单位:江苏南源消防工程有限公司;
累计6次违法行为的单位:江苏新华东建筑装饰工程有限公司、郑州凌达消防工程有限公司;
累计5次违法行为的单位:苏州金螳螂建筑装饰股份有限公司;
累计3次违法行为的单位:江苏兴港建设集团有限公司、江苏省苏中建设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累计2次违法行为的单位:江苏弘盛建设工程集团有限公司、宜兴市钟润消防工程有限公司、浙江智通科技工程有限公司。
江苏省消防总队(代)
2018年12月18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