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年来,随着社会经济的快速发展,各地城市建设日新月异,大型建筑、综合性建筑、高层建筑如雨后春笋般在城市里拔地而起。各种标新立异、千姿百态的建筑给高速发展的城市带来亮丽风景的同时,也给城市消防安全带来了严峻挑战。如,建筑火灾数量逐年上升,特别是一些多产权建筑,消防监管难度大,消防安全管理混乱,火灾隐患越来越突出,火灾一旦发生极易引发群死群伤恶性事故,造成重大财产损失。为此,在城市化进程不断加快的今天,如何采取积极有效的措施来遏制多产权建筑火灾事故的多发,就显得尤为重要。
一、多产权建筑存在的火灾隐患
一是建筑布局、消防设施设置、内部装修不规范。多产权建筑大都是私人产权买断或租赁,业主到手后,往往随意改造,其建筑内部装修布置都由经营者自行安排,随意性极大,很多设计都不是严格按照规范要求来改造的,大多数未经消防审核、验收合格。导致原符合建规要求的建筑产生大量火灾隐患:防火间距、消防车道被占用,内部装修大量使用可燃易燃材料,耐火等级降低,安全出口被封闭、疏散通道被占用,有的窗户上还安装防盗铁窗铁栅栏,有的消防设施被遮挡、被损坏,甚至被取缔,防火防烟分区被破坏,有的在建筑周围、顶部随意搭建,大量使用泡沫夹心彩钢板,堆放可燃物,甚至存放易燃易爆品,一旦发生火灾,极易蔓延,导致大的火灾。如2000年12月25日的河南洛阳东都商厦火灾,就是典型的多产权建筑火灾,1-3层是商业,4层是舞厅,舞厅发生火灾时,由于楼梯疏散通道被商业占用,安全出口大多被锁死,加之舞客缺乏逃生自救知识,造成309人死亡。
二是消防意识不强,自救能力弱。多产权场所人员多而复杂,有私营业者、白领、顾客、住户等,缺乏统一的消防安全教育培训,法制观念、防火意识较差,场所业主由于受“重效益,轻安全”的思想作祟,只考虑自身经济利益,不顾员工生命安全,无视消防法规,舍不得消防设施投入,对火灾抱着侥幸心理,认为自己只要平时多注意就能杜绝火灾。致使员工缺少相应的消防培训,普遍消防安全意识差,员工消防安全观念淡薄,防火灭火和逃生常识缺乏,这在相当程度上制约了他们在发生火灾初期时的处置能力。
三是管理不到位,火灾发生率大。大多数多产权房都是建好后再以买断房产权的形式卖给私人的,这导致业主们有充分自由使用权,在使用性质、布局、经营产品种类、装潢装修都不具有法律的约束,这就造成物业管理混乱,当发现问题时没有有力措施制约业主,造成人员管理混乱、疏散通道堆放货物、电线乱拉乱扯、超负荷使用率耗电设备、随意用火用气,极易发生火灾。
二、多产权建筑火灾隐患成因分析
多产权建筑隐患成因可分为:客观因素与主观因素。客观因素包括:一是对多产权建筑的监管长期处于真空状态;二是业主多,缺少统一管理;三是责任模糊、不明确;主观因素包括:一是制度落实不到位;二是管理形同虚设;三是观念、意识“临时化”。具体分析如下:
一是消防安全意识薄弱。多产权场所人员多而复杂,由于受教育程度不同,缺乏统一的消防培训教育,管理层人员的消防安全意识不强以及对消防的重视程度不够,思想意识上还存有漠视消防安全、持侥幸的心理,总认为消防工作有安全部门负责,与自己无关,不会发生什么大事,发生大事也应付得过来。消防安全基本常识缺乏,为火灾隐患的产生提供了主观因数,且一旦发生火灾,场所员工不能迅速处置火灾,不会报警,不能很好组织人员疏散,小火变大火,甚至造成群死群伤的恶性事故。
二是消防安全监管滞后。目前,大多多产权建筑是一些综合性的大型建筑、有的为高层建筑,场所大都是以私人产权买断或租赁的形式存在,据调查,淮安市区沿主要商业街道的82%建筑以这种形式存在,往往是综合楼,甚至办公、公寓楼改造,结构复杂,功能多样,人员密集。一栋楼上有超市、饭店、KTV、桑拿浴室、客房、办公,甚至住房等等,业主在内装修前无需取得有关部门的审批,装修好后在办理工商许可时,才知要办理消防许可。而这一现状,消防监管部门无法在第一时间内掌握,做好对多产权建筑事前检查和隐患督改指导。故而,其室内的使用、布局、装修、消防设施等往往缺乏有关法律、规章的制约,没有统一设计、统一消防审批,大多数都未经消防审核、验收合格,即投入使用,造成各类“先天火灾隐患”的存在。
三是消防责任不明确。多产权建筑产权复杂,有的有统一产权,但各部位分别出租,有的一栋楼上有的层是私人买断、有的层是租赁的形式存在,有的同一层分成几部分分别被买断或租赁,甚至租赁后又转租等。这些场所没有统一的管理,有的虽有统一产权,但产权单位将房子出租后很少到现场管理;有的委托居委会管理,委而不管;有的有统一物业管理,物业管理单位只做一些保洁收费之类的事,对消防安全工作不想管不敢管,不闻不问。管理人员消防素质低,责任心不强,有的管理单位为了省钱,顾一些未经系统培训的临时工,有的是岁数大的老人值班,一旦发生事故很难处理;导致消防安全措施得不到落实,很多业主都是个人只顾门前雪,对其它业主或邻近场所不闻不问,有火灾情况发生时也不能够及时发现。长期以来,我国消防法律法规对多产权建筑的消防安全责任不明确,特别是建筑的公共消防设施、疏散通道、安全出口、消防车道的管理责任难以明确,导致消防安全管理互相推诿,管理不到位,火灾发生率大。
四是消防制度不完善。多产权场所由于管理不统一,或消防安全存在二级管理的问题,有的租房业主有“临时化”心理,对消防安全不重视,导致各类消防安全制度落实不够有力。有的各类消防安全制度统一制订并上墙,但难以形成执行的长效机制与措施。突出表现在:对员工管理颇为薄弱。没有具体明确对员工的消防安全责任,不能形成“整合资源、杜绝火患”的高压态势;动火作业管理形同虚设。从事动火作业人员未做到持证上岗,未经审批随意动火施工的现象时常发生,动火作业现场的操作不符合消防安全规定;用气用电管理违章严重。各种用电设备多,线路乱拉乱接,场所内厨房的油烟管道油污不及时清洗,违章使用燃料等。
三、多产权建筑消防安全的管控对策
一是要建立健全监督管理体系,加强源头管理。当地政府要牵头组织国土、工商、建设、规划、安监、消防等部门,开展联合执法,建立健全相应的监督管理体系,加强对多产权场所的监管。在建筑规划、设计、审批、发证、管理等各个环节,明确相关部门的审批、监管职责,严格把关,从源头上控制多产权建筑数量,防止新的场所“先天性”火灾隐患产生;特别是建设、工商、消防等监管部门要主动出击,在建筑工程验收后,交付各业主使用的过程中,要跟踪监督,对多产权产场所的改造、内装修等环节要主动参与,督促其送审,严把审核关、验收关,防止新的火灾隐患的产生,如:占用防火间距、消防车道,封闭安全出口,占用疏散通道,损坏、取缔原有的消防设施,破坏防火防烟分区,内部装修大量使用可燃易燃材料,降低建筑耐火等级,在建筑周围、顶部随意搭建临时建筑,大量使用泡沫夹心彩钢板等;其次,充分发挥派出所等基层管理机构和村委会、居委会的作用,利用他们熟悉环境、了解情况、联系群众的优势,突出属地管理,加强对辖区多产权场所的管控,督促各业主落实消防安全措施,及时消除火灾隐患。
二是要进一步明确多产权建筑各层各级消防安全责任人的权、责、利。在对多产权建筑日常消防监督管理过程中,公安消防机构应根据辖区场所的规模、火灾危险性、使用性质等,定期明确为一、二、三级消防安全重点单位,或一般单位,并按《中华人民共和国消防法》(简称《消防法》)和《消防监督检查规定》等要求,明确为各级公安消防监督机构和公安派出所的消防监督单位,加强对多产权场所的监督管理;要按照《消防法》第十八条规定,明确多产权场所内各方消防安全责任,各经营业主应对本各自经营场所内消防安全工作负责;对于建筑内公用疏散通道、安全出口、建筑消防设施和消防车通道,有统一产权的单位或统一管理单位的应有相应的单位负责和统一管理,如无统一产权的单位或统一管理单位的,可由全体业主委托一个单位、物业管理单位或居民委员会统一负责管理。笔者认为:如何管理好多产权场所日常消防安全工作,关键在于进一步明确管理单位、各业主等消防安全责任人的权、责、利。可相应扩大统一管理单位消防安全责任制框架内某些权、责,管理单位除承担建筑内公用疏散通道、安全出口、建筑消防设施和消防车通道监管责任外,还应负责各场所内的日常消防安全方面的监管责任。并按照“谁受益,谁出资”的原则,适当收取各业主管理费用,用于日常消防管理和消防设施的维护、添置必要的消防器材等,从而进一步实现消防安全和经济效益的双赢。全面落实好防火安全责任制和岗位防火安全责任制,更加有利于各类火灾隐患的及时发现并有效消除。
三是要加强对多产权场所管理人员及广大员工的消防培训教育。首先消防、安监等部门要对各场所的消防安全责任人、消防安全管理人及消防设施操作人员等特殊工种的安全培训,使他们懂得防火灭火的基本常识、消防设施的使用、如何安全疏散逃生等消防基本知识,掌握单位内的日常消防安全管理知识,了解消防法律法规,第二要通过各场所的消防安全责任人、消防安全管理人广泛开展消防知识和法律法规的宣传,加大对广大业主、员工的消防知识宣传教育和培训,提高员工群众对场所火灾隐患危害性的认识,增强消防安全意识。通过印发宣传资料、消防安全板报等形式,提高他们的自我保护意识和火灾逃生自救能力。第三平时要结合各种消防宣传活动工作,充分利用电视、广播、网络、报刊等宣传工具,形成强大的舆论声势,在当地电视台和集中的单位、场所播放宣传资料片,广泛宣传场所的火灾危害性和整治工作的重要性。对严重的火灾隐患要予以通报,加大督改力度,切实提高场所业主及从业人员的消防安全意识和逃生自救能力,增强隐患整改的自觉性。让更多的群众积极举报火灾隐患,动员更多群众参与到火灾隐患整治工作中,确保多产权场所消防安全。
四是要抓机制建设,确保消防安全措施和制度全面落实到位。公安消防监督机构可结合宾馆饭店、医院、商场超市、歌舞娱乐放映游艺等场所消防安全标准化管理机制,对多产权场所实行消防安全标准化机制管理。明确各场所和各级人员的消防安全职责,建立健全消防安全管理制度、动火制度、用气用电制度、消防设施使用维护制度制、消防安全疏散通道管理制度等。制订严密的灭火应急预案并定期演练。在场所内设置禁烟禁火标志、消防设施器材使用标志、疏散指示标志、火灾报警标识等,完善消防安全管理组织,设置消防值班室,建立义务消防队,落实消防安全措施,定期不定期地开展各种形式的安全检查,及时发现和消除火灾隐患,配置足够的消防器材装备,加强维护保养,确保完整好用。
一、多产权建筑存在的火灾隐患
一是建筑布局、消防设施设置、内部装修不规范。多产权建筑大都是私人产权买断或租赁,业主到手后,往往随意改造,其建筑内部装修布置都由经营者自行安排,随意性极大,很多设计都不是严格按照规范要求来改造的,大多数未经消防审核、验收合格。导致原符合建规要求的建筑产生大量火灾隐患:防火间距、消防车道被占用,内部装修大量使用可燃易燃材料,耐火等级降低,安全出口被封闭、疏散通道被占用,有的窗户上还安装防盗铁窗铁栅栏,有的消防设施被遮挡、被损坏,甚至被取缔,防火防烟分区被破坏,有的在建筑周围、顶部随意搭建,大量使用泡沫夹心彩钢板,堆放可燃物,甚至存放易燃易爆品,一旦发生火灾,极易蔓延,导致大的火灾。如2000年12月25日的河南洛阳东都商厦火灾,就是典型的多产权建筑火灾,1-3层是商业,4层是舞厅,舞厅发生火灾时,由于楼梯疏散通道被商业占用,安全出口大多被锁死,加之舞客缺乏逃生自救知识,造成309人死亡。
二是消防意识不强,自救能力弱。多产权场所人员多而复杂,有私营业者、白领、顾客、住户等,缺乏统一的消防安全教育培训,法制观念、防火意识较差,场所业主由于受“重效益,轻安全”的思想作祟,只考虑自身经济利益,不顾员工生命安全,无视消防法规,舍不得消防设施投入,对火灾抱着侥幸心理,认为自己只要平时多注意就能杜绝火灾。致使员工缺少相应的消防培训,普遍消防安全意识差,员工消防安全观念淡薄,防火灭火和逃生常识缺乏,这在相当程度上制约了他们在发生火灾初期时的处置能力。
三是管理不到位,火灾发生率大。大多数多产权房都是建好后再以买断房产权的形式卖给私人的,这导致业主们有充分自由使用权,在使用性质、布局、经营产品种类、装潢装修都不具有法律的约束,这就造成物业管理混乱,当发现问题时没有有力措施制约业主,造成人员管理混乱、疏散通道堆放货物、电线乱拉乱扯、超负荷使用率耗电设备、随意用火用气,极易发生火灾。
二、多产权建筑火灾隐患成因分析
多产权建筑隐患成因可分为:客观因素与主观因素。客观因素包括:一是对多产权建筑的监管长期处于真空状态;二是业主多,缺少统一管理;三是责任模糊、不明确;主观因素包括:一是制度落实不到位;二是管理形同虚设;三是观念、意识“临时化”。具体分析如下:
一是消防安全意识薄弱。多产权场所人员多而复杂,由于受教育程度不同,缺乏统一的消防培训教育,管理层人员的消防安全意识不强以及对消防的重视程度不够,思想意识上还存有漠视消防安全、持侥幸的心理,总认为消防工作有安全部门负责,与自己无关,不会发生什么大事,发生大事也应付得过来。消防安全基本常识缺乏,为火灾隐患的产生提供了主观因数,且一旦发生火灾,场所员工不能迅速处置火灾,不会报警,不能很好组织人员疏散,小火变大火,甚至造成群死群伤的恶性事故。
二是消防安全监管滞后。目前,大多多产权建筑是一些综合性的大型建筑、有的为高层建筑,场所大都是以私人产权买断或租赁的形式存在,据调查,淮安市区沿主要商业街道的82%建筑以这种形式存在,往往是综合楼,甚至办公、公寓楼改造,结构复杂,功能多样,人员密集。一栋楼上有超市、饭店、KTV、桑拿浴室、客房、办公,甚至住房等等,业主在内装修前无需取得有关部门的审批,装修好后在办理工商许可时,才知要办理消防许可。而这一现状,消防监管部门无法在第一时间内掌握,做好对多产权建筑事前检查和隐患督改指导。故而,其室内的使用、布局、装修、消防设施等往往缺乏有关法律、规章的制约,没有统一设计、统一消防审批,大多数都未经消防审核、验收合格,即投入使用,造成各类“先天火灾隐患”的存在。
三是消防责任不明确。多产权建筑产权复杂,有的有统一产权,但各部位分别出租,有的一栋楼上有的层是私人买断、有的层是租赁的形式存在,有的同一层分成几部分分别被买断或租赁,甚至租赁后又转租等。这些场所没有统一的管理,有的虽有统一产权,但产权单位将房子出租后很少到现场管理;有的委托居委会管理,委而不管;有的有统一物业管理,物业管理单位只做一些保洁收费之类的事,对消防安全工作不想管不敢管,不闻不问。管理人员消防素质低,责任心不强,有的管理单位为了省钱,顾一些未经系统培训的临时工,有的是岁数大的老人值班,一旦发生事故很难处理;导致消防安全措施得不到落实,很多业主都是个人只顾门前雪,对其它业主或邻近场所不闻不问,有火灾情况发生时也不能够及时发现。长期以来,我国消防法律法规对多产权建筑的消防安全责任不明确,特别是建筑的公共消防设施、疏散通道、安全出口、消防车道的管理责任难以明确,导致消防安全管理互相推诿,管理不到位,火灾发生率大。
四是消防制度不完善。多产权场所由于管理不统一,或消防安全存在二级管理的问题,有的租房业主有“临时化”心理,对消防安全不重视,导致各类消防安全制度落实不够有力。有的各类消防安全制度统一制订并上墙,但难以形成执行的长效机制与措施。突出表现在:对员工管理颇为薄弱。没有具体明确对员工的消防安全责任,不能形成“整合资源、杜绝火患”的高压态势;动火作业管理形同虚设。从事动火作业人员未做到持证上岗,未经审批随意动火施工的现象时常发生,动火作业现场的操作不符合消防安全规定;用气用电管理违章严重。各种用电设备多,线路乱拉乱接,场所内厨房的油烟管道油污不及时清洗,违章使用燃料等。
三、多产权建筑消防安全的管控对策
一是要建立健全监督管理体系,加强源头管理。当地政府要牵头组织国土、工商、建设、规划、安监、消防等部门,开展联合执法,建立健全相应的监督管理体系,加强对多产权场所的监管。在建筑规划、设计、审批、发证、管理等各个环节,明确相关部门的审批、监管职责,严格把关,从源头上控制多产权建筑数量,防止新的场所“先天性”火灾隐患产生;特别是建设、工商、消防等监管部门要主动出击,在建筑工程验收后,交付各业主使用的过程中,要跟踪监督,对多产权产场所的改造、内装修等环节要主动参与,督促其送审,严把审核关、验收关,防止新的火灾隐患的产生,如:占用防火间距、消防车道,封闭安全出口,占用疏散通道,损坏、取缔原有的消防设施,破坏防火防烟分区,内部装修大量使用可燃易燃材料,降低建筑耐火等级,在建筑周围、顶部随意搭建临时建筑,大量使用泡沫夹心彩钢板等;其次,充分发挥派出所等基层管理机构和村委会、居委会的作用,利用他们熟悉环境、了解情况、联系群众的优势,突出属地管理,加强对辖区多产权场所的管控,督促各业主落实消防安全措施,及时消除火灾隐患。
二是要进一步明确多产权建筑各层各级消防安全责任人的权、责、利。在对多产权建筑日常消防监督管理过程中,公安消防机构应根据辖区场所的规模、火灾危险性、使用性质等,定期明确为一、二、三级消防安全重点单位,或一般单位,并按《中华人民共和国消防法》(简称《消防法》)和《消防监督检查规定》等要求,明确为各级公安消防监督机构和公安派出所的消防监督单位,加强对多产权场所的监督管理;要按照《消防法》第十八条规定,明确多产权场所内各方消防安全责任,各经营业主应对本各自经营场所内消防安全工作负责;对于建筑内公用疏散通道、安全出口、建筑消防设施和消防车通道,有统一产权的单位或统一管理单位的应有相应的单位负责和统一管理,如无统一产权的单位或统一管理单位的,可由全体业主委托一个单位、物业管理单位或居民委员会统一负责管理。笔者认为:如何管理好多产权场所日常消防安全工作,关键在于进一步明确管理单位、各业主等消防安全责任人的权、责、利。可相应扩大统一管理单位消防安全责任制框架内某些权、责,管理单位除承担建筑内公用疏散通道、安全出口、建筑消防设施和消防车通道监管责任外,还应负责各场所内的日常消防安全方面的监管责任。并按照“谁受益,谁出资”的原则,适当收取各业主管理费用,用于日常消防管理和消防设施的维护、添置必要的消防器材等,从而进一步实现消防安全和经济效益的双赢。全面落实好防火安全责任制和岗位防火安全责任制,更加有利于各类火灾隐患的及时发现并有效消除。
三是要加强对多产权场所管理人员及广大员工的消防培训教育。首先消防、安监等部门要对各场所的消防安全责任人、消防安全管理人及消防设施操作人员等特殊工种的安全培训,使他们懂得防火灭火的基本常识、消防设施的使用、如何安全疏散逃生等消防基本知识,掌握单位内的日常消防安全管理知识,了解消防法律法规,第二要通过各场所的消防安全责任人、消防安全管理人广泛开展消防知识和法律法规的宣传,加大对广大业主、员工的消防知识宣传教育和培训,提高员工群众对场所火灾隐患危害性的认识,增强消防安全意识。通过印发宣传资料、消防安全板报等形式,提高他们的自我保护意识和火灾逃生自救能力。第三平时要结合各种消防宣传活动工作,充分利用电视、广播、网络、报刊等宣传工具,形成强大的舆论声势,在当地电视台和集中的单位、场所播放宣传资料片,广泛宣传场所的火灾危害性和整治工作的重要性。对严重的火灾隐患要予以通报,加大督改力度,切实提高场所业主及从业人员的消防安全意识和逃生自救能力,增强隐患整改的自觉性。让更多的群众积极举报火灾隐患,动员更多群众参与到火灾隐患整治工作中,确保多产权场所消防安全。
四是要抓机制建设,确保消防安全措施和制度全面落实到位。公安消防监督机构可结合宾馆饭店、医院、商场超市、歌舞娱乐放映游艺等场所消防安全标准化管理机制,对多产权场所实行消防安全标准化机制管理。明确各场所和各级人员的消防安全职责,建立健全消防安全管理制度、动火制度、用气用电制度、消防设施使用维护制度制、消防安全疏散通道管理制度等。制订严密的灭火应急预案并定期演练。在场所内设置禁烟禁火标志、消防设施器材使用标志、疏散指示标志、火灾报警标识等,完善消防安全管理组织,设置消防值班室,建立义务消防队,落实消防安全措施,定期不定期地开展各种形式的安全检查,及时发现和消除火灾隐患,配置足够的消防器材装备,加强维护保养,确保完整好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