当前,随着城市建设的快速发展,大量建筑物相继开工建设,大批民工队伍出现在扬州城市的各个建筑工地,在这些工地中临时搭建的简易房屋和建筑工地中人员构成复杂,知识层次参差不齐,消防安全形势十分严峻。今年以来,全国各地相继已发生多起建筑工地火灾事故:2006年5月25日,常州市天宁寺内在建工程天宁宝塔发生火灾,过火面积约360平方米;5月31日,无锡市华仁大厦工地外墙装饰材料起火,过火面积约600平方米,直接经济损失约8.5万元;8月2日,通州市江海皇都在建高层住宅楼工地发生火灾,过火面积约200余平方米;9月10日,扬州市扬子江南路富川瑞园建筑工程发生火灾,火灾造成8间工人宿舍被毁,过火面积170平方米,屋顶坍塌,房间内部分个人物品被毁,直接经济损失2万元;9月15日,浙江省湖州市吴川区织里镇福音大厦发生火灾,包括业主和雇佣的民工在内的15人葬身火海……在社会主义建设大发展的今天,消防宣传走进“民工村”十分必要和重要,只有进一步加强施工工地及民工村的消防安全管理,遏制工地火灾多发的势头,才能真正确保民工兄弟的生命财产安全。
一、建筑工地及“民工村”火灾隐患大量存在,加强消防宣传工作刻不容缓
当前,建筑工地的消防安全状况不容乐观,主要表现在:一是工地临时搭建的工棚抵御火灾的能力差。由于工地条件限制,大多数工棚耐火等级低、疏散通道不畅、电气线路乱接乱拉、超负荷用电现象十分普遍。多数工棚连成一片,防火间距不足,一旦发生火灾,极易“火烧连营”蔓延成势。二是工地可燃物大量存在,人员聚集,发生火灾后果严重。多数工棚为简易建筑,采用夹心板等可燃材料装修,加之工地本身存放大量易燃可燃材料,火灾载荷进一步加大。由于条件限制,大量民工集中居住在狭小的工棚内,一旦发生火灾疏散困难,极有可能造成严重的后果。三是工地消防安全管理责任制不落实,民工消防安全意识淡薄。有的工地只注重工程质量进度的管理,忽视消防安全管理,忽视对民工的消防安全教育,消防安全责任制不落实,管理措施不到位。各种消防安全隐患不能发现,或者发现后仍然视而不见。绝大多数民工消防安全意识淡薄,违章用火用电现象严重,缺乏基本的逃生自救能力。
二、坚持多管齐下、自我管理、自我防范,力促各项消防安全措施落到实处。
施工工地一旦发生火灾,势必会影响工程进度,给建设、施工单位造成经济损失,损害单位形象,民工兄弟的生命和财产也将会受到极大的威胁。造成严重后果的,对城市整体投资环境将造成负面的影响。作为民工村的管理责任主体,各建设、施工、监理单位一定要充分认识做好建筑工地的消防安全工作的重要性,从四个方面入手抓好工地及“民工村”的消防安全工作。一是把好责任关。建设、施工、监理单位可以参照建筑工程项目经理负责制,实行消防安全项目经理负责制,通过建立消防安全组织网络、签订责任状、递交保证书等形式,落实逐级消防安全责任制和岗位消防安全责任制,确定各级各岗位消防安全责任人和消防工作职责。通过加强消防安全检查,对各级各岗位履行消防工作职责情况进行考核,奖优罚劣,运用经济杠杆,充分调动各级各岗位员工开展消防工作自觉性和主动性。二是把好程序关。建设、施工、监理单位要逐步建立健全各类消防安全制度及操作规程,要根据《机关、团体、企业、事业单位消防安全管理规定》,建立健全消防安全检查、巡查,用火、用电管理,消防器材、设施维护保养等各类消防安全制度及操作规程,严格抓好落实。三是把住检查关。各建设、施工、监理单位要强化消防安全检查,切实消除火灾隐患。各工地要明确一名专职消防安全管理员,负责工地、工棚、仓库的日常消防安全检查工作,督促整改火灾隐患。重点要检查各类消防安全制度落实情况,违章用火、用电情况,消防设施、器材完好有效情况。要建立火灾隐患整改机制,对检查发现的火灾隐患,应当及时予以消除,属当场改正的,责令当场改正并督促落实,对一时不能整改的,要向单位负责人报告,并主动提出整改方案,明确整改措施、期限。
四是把好应急救援关。各建设、施工、监理单位要在本级单位内组建义务消防队,开展灭火应急疏散演练。发现险情后要充分发挥义务消防队员在单位消防工作中的主力军作用。平时要认真研究制定符合工地实际的灭火应急疏散预案,预案内容要详实,可操作性要强,要把提高民工灭火和疏散能力作为演练的目的,并定期组织演练。
三、坚持齐抓共管,联合监管,将消防安全的触角伸向民工村的每一个角落。
在广大民工中开展消防知识宣传教育,是一件好事情。各个监管部门要增强责任意识,切实把实事办好,把好事办实。民工大多数来自农村,流动性大,接受能力较弱,在他们中间开展消防知识教育有一定的难度,公安、安监、消防等监管部门应当能够端正认识,迎难而上,牢固树立起执法为民的思想,要有耐心,还要细心,要深入到工地、深入到民工住所、深入到民工中间去进行宣传,手把手地教、面对面地交流。要在当地党委、政府的领导下,把做好民工村消防安全作为加强消防工作的一项重要基础工作来抓,切实加强对辖区民工村消防安全情况的掌握、定期分析,针对发现的问题或苗头,及时制定和落实相应的措施,确保消防安全;可以把民工村消防安全工作纳入社会治安综合治理的一项重要内容,与流动人员和租赁房治安管理工作同部署同安排,以“平安创建”为契机,按照“二级管理、三级网络”的模式,探索成立区、街道、社区民工村综合管理机构开展民工村消防安全管理工作,并定期研究,督促其落实工作措施。要针对工地及民工朋友住宿在简陋的工棚里,卧床抽烟、私拉乱接、生活用火随意的现象日益突出的现状,开展专项检查和多种形式的宣传。检查时可以是消防部门专项检查,也可以与治安、劳动等部门联合开展检查。宣传时,可以采用流动消防宣传车,配置了电视、DVD等放映设备和油盆、灭火器、水带等演练器材,携带消防宣传牌,常年不间断地在建筑工地、“民工村”等地巡回宣传;可以利用一些宣传单和工地内的喇叭在上班前或者下班后向民工开展消防常识宣传,也可以印制一些图文并茂、言简意赅,让民工兄弟看得懂的宣传手册下发到民工手中,教会大家如何预防火灾,如何消除火灾隐患,如何逃生自救。劳动、城建等部门可以将各个建筑施工企业中一线作业人员的消防安全培训教育工作作为衡量施工企业安全评估的一项重要指标,对哪些出现消防安全隐患拖而不改,发生火灾责任事故的单位实施“黄牌警告”、降低安全评估等级的办法促使每个施工企业加大消防安全工作的“硬件”投入和“软件”成本,确保火灾形势的安全稳定。
加强工地及民工村消防安全管理工作,有利于社会稳定和发展经济,有利于维护建设、施工单位、民工兄弟的切身利益,更有利于社会主义社会的和谐发展。各建设单位、监理公司、施工企业要与公安、消防等部门协调配合、齐抓共管,积极开展消防宣传、普及消防知识,提高自防自救和规范消防安全行为的能力,共同做好民工村管理服务工作,为构建和谐社会提供良好的消防安全环境。